【信息時間:2023-02-28 閱讀次數: 】
項目名稱 |
柏堰雅苑4棟122號門面房公開租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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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2023GSCQ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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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
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柏堰科技園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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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承諾 |
委托方承諾本次出租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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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標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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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出租標的位于肥西縣明珠路柏堰雅苑4棟122號,產權屬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柏堰科技園管理委員會; 2、標的房屋權屬情況:有不動產權證,租賃標的無權屬糾紛,委托方將提供該處標的的權屬證明和租賃證明,方便承租方辦理相關證照; 3、本次出租標的房屋按現狀出租,以實體踏勘為準,其他瑕疵情況需由意向承租方現場踏勘時自行了解清楚并聯系委托方。 4、標的具體情況詳見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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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用途要求 |
1.租賃房屋的用途僅為商 用 2.不得在租賃房屋內存放有毒、有害、易燃和易爆物品,不得從事產生煙塵、噪音、刺激性氣味等污染的經營項目,不得經營KTV、洗浴、餐飲、黃沙、水泥、建筑材料等行業,不得從事噪音、污染較大、營業性歌舞娛樂以及其他有礙周邊小區環境的行業; 3.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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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及履約保證金支付 |
租金每12個月支付一次,本次出租標的首年租金為成交價,自第二年起租金均按在上一年實際租金基礎上遞增5% 。先支付后使用,首期租金于合同簽訂前支付委托方指定賬戶。本項目給予免租金裝修期 2個月(租期外)。履約保證金為首年6個月成交租金之和,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簽訂生效前提交,合同終止且無承租方責任后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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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及報價單遞交 時間 |
公告期:2023年2月28日8:00始至2023年3月6日17:00止。 遞交地點:肥西縣上派鎮紫石路與佛光路交叉口肥光辦公區3棟2樓肥西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責任公司開標7室 報價單接收時間:北京時間2023年3月7日9:30--10:00,提前、逾期遞交的或不符合規定的文件恕不接收。 遞交截止時間:北京時間2023年3月7日10: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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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意向承租方資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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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凡依法設立、有效存續的境內企事業法人、其他組織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規定外,均可參與項目登記及競價。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登記及競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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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租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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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場踏勘出租標的,就出租標的相關情況主動向委托方咨詢,自行了解使用該房屋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市政規定;完成登記的意向承租方都視同已實地踏勘出租標的,確認了標的范圍、面積并認可租賃要求等,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2.公告所列示的標的建筑面積僅作參考,不作為確定房屋租金的依據,最終以標的實際面積為準。標的實際面積與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積不符的,不調整成交價格。出租面積之外的建筑物、附屬物(如道路、綠化、空地、停車場等)均不在出租范圍內,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諾及服務。 3.租賃期內,出租房屋必須由承租方本人經營,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分租、出借租賃房屋或與他人合作經營。 4.租賃期內,承租方負責租賃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擔租賃房屋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網絡)、垃圾清運、物業管理、停車等相關費用。 5.租賃期內,承租方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裝潢時,裝修、裝潢方案須經委托方書面同意,且裝修、裝潢不得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如擅自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承租方應立即恢復原狀,給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應由承租方承擔賠償責任。租賃房屋的裝修、裝潢費用及租期內房屋的維修費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6.租賃期內,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減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規及市政規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賃房屋而導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實際租賃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7.《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承租方投入的裝修、裝潢部分無償歸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將租賃房屋在合同終止后10日內交還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8.承租方應在《成交確認書》出具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簽訂租賃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雙方須按照合同約定辦理備案手續。 9、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所附《房屋租賃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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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租方確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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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采用現場報價,項目最高報價者為承租方,最終成交結果以成交公告為準。 1.項目負責人收到意向承租方遞交的報價單后,對符合規定的報價予以確認并現場宣讀報價; 2.確認該報價后,項目負責人宣布最高報價及其報價者,并詢問其他意向承租方是否愿意繼續報價,如無意向承租方愿意繼續報價,項目負責人當即宣布最高報價者為承租方(如最高報價相同,以抽簽的方式確定其前后次序。抽簽辦法:抽簽分兩輪進行。第一輪最高報價人按照意向承租方簽到表序號順序進行抽簽,確定抽簽順序號;第二輪按照抽簽順序號順序進行抽簽,確定最高報價排名順序,排名順序第一的最高報價人確定為承租方); 3.如有意向承租方表示愿意報價的,即屬于競價情形,項目負責人宣布轉為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預承租方(如遞交的報價單無效,則不得參與現場競價)。項目負責人連續3次報出最高報價而沒有人再報價,項目負責人宣布最高報價者為承租方,成交結果具有法律效力。 4.預承租方的交易保證金不可抵作價款,預承租方中途悔約,交易保證金將不予退還。未競得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證金在成交結果公示期滿后的五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承租方的交易保證金在辦理合同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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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向承租方參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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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須遞交的報價單及相關材料 |
(一)企事業法人、其他組織需提供: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3.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見附件)、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保證金匯款憑證; 6、承諾函(需按附件規定格式提交) 7、報價單(格式可參考附件) (如承租方已辦理三證合一,可不提供2、3項) (二)自然人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自然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見附件)、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保證金匯款憑證; 3、承諾函(需按附件規定格式提交) 4、報價單(格式可參考附件) 以上材料除報價單外(需單獨密封),需由企事業法人、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于現場遞交報價單時一并提交。否則報價單不予接收。 以上材料為復印件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組織需加蓋承租方公章,由法人遞交(需手持本人身份證原件)或委托代理人遞交(手持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本人身份證原件),不得由他人代交;自然人由本人提交(需手持本人身份證原件)或委托代理人遞交(手持自然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本人身份證原件),不得由他人代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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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單及相關材料的簽署、封裝與送達 |
一、簽署 報價單須由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或經其正式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署并加蓋意向承租方公章,(意向承租方為自然人的需自然人簽字)。 二、封裝 意向承租方須將報價單裝在一個密封包中,包裝上須標注“柏堰雅苑4棟122號門面房公開租賃項目報價單”字樣,同時在封口處加蓋單位公章(自然人簽字),并清楚標明意向承租方的名稱(法人加蓋單位公章,自然人簽字)、地址及聯系方式(格式參考附件)。 三、數量 意向承租方須按照標的,分別準備每個標的報價單,并將每個標的的報價單單獨封裝在一個密封包中,否則不予接受。 四、送達 意向承租方須于報價單接收時間內,將報價單在未開封的狀態下及相關材料送達肥西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責任公司(肥西縣上派鎮紫石路與佛光路交叉口肥光辦公區3棟2樓7號開標室),逾期送達不予接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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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交易保證金 |
競價保證金的支付及處置 (1)意向承租方須于本公告期截止前向我公司指定賬戶匯入競價保證金(收款單位:肥西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責任公司;開戶銀行: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西支行;賬號:6232594999000069664)具體賬號詳見附件1中“交易保證金賬號”。 (2)意向承租方在登記時須確認保證金已經到賬,否則將影響登記,(為了確保意向承租方繳納的競價保證金在登記前到賬,請各意向承租方至少提前一天辦理相關手續)。 (3)意向承租方繳納競價保證金必須以轉賬的方式足額匯入標的對應的交易保證金賬號。不得通過現金、支付寶、微信等方式繳納交易保證金。 (4)競價保證金繳納方名稱與意向承租方名稱必須一致。 (5)未在規定時間內,足額繳納交易保證金至指定賬戶的意向承租方,報價單將不予接收。 (5)本公司將在合同簽訂并備案后五個工作日內退還承租方的競價保證金,其他意向承租方的競價保證金在承租方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辦理退還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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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競價結束后相關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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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及《成交確認書》 |
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肥西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責任公司將在網站上發布成交公告。 《成交確認書》領取時間:成交公告發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 《成交確認書》領取地址:肥西縣上派鎮紫石路與佛光路交叉口肥光辦公區3棟2樓肥西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責任公司產權交易部; 《成交確認書》領取要求:承租方為企業的須派專人攜帶單位介紹信(或公司授權書)、企業承諾函、本人身份證;承租方為自然人的須攜帶本人身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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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處置 |
1.按公告要求確定承租方后,在合同簽訂并報肥西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責任公司后五個工作日內退還承租方的競價保證金,其他意向承租方的競價保證金在承租方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辦理退還手續。 2.保證金只退還至意向承租方繳款賬戶。因收款人與意向承租方名稱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肥西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責任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3.經委托方調查認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為,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雙方交易服務費后,余款轉至委托方指定的賬戶。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方之間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干擾其他意向承租方參與交易活動的; (4)承租方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5)承租方未按交易文件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簽定《房屋租賃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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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方式 |
若對成交公告有異議,可自成交公告發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肥西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責任公司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肥西縣上派鎮紫石路與佛光路交叉口肥光辦公區3棟2樓肥西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責任公司產權交易部,聯系電話:0051-68825087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的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競價人的; 2.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3.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4.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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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務費收取 |
承租方應按第一年實際月租金10%的標準一次性向肥西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責任公司支付交易服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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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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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時間內至肥西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責任公司項目負責人處查閱委托方向肥西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責任公司提供的項目材料。上述材料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肥西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責任公司對出租標的的任何擔保責任。 2.任何要求澄清出租公告的意向承租方,均應于公告截止日前3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包括書面文字、傳真等)向肥西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責任公司提出。逾期遞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肥西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責任公司對本公告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將在網站上及時發布(網址:http://www.fileail.com/),該公告內容為出租公告的組成部分,對意向承租方具有約束力。意向承租方應主動上網查詢。肥西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責任公司不承擔意向承租方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4.在公告截止時間前,肥西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視具體情況,延長公告截止時間,并在網站上發布變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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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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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踏勘 |
聯系人:宋主任,聯系電話:0551-65368316;18856052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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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聯系人:張 工,聯系電話: 0551-68825087(肥西縣上派鎮紫石路與佛光路交叉口肥光辦公區3棟2樓3212肥西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責任公司產權交易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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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意向承租方如需咨詢,務必首先認真閱讀本項目公告,并針對具體條款進行咨詢。 本公告為本項目唯一法定文書,一切解釋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釋權歸肥西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責任公司。 |
標的所在位置(僅供參考,以實地踏勘為準)
標的外觀照片(僅供參考,以實地踏勘為準)
附件1:
出租標的 |
所在層數 |
結 構 |
建筑面積(㎡) |
租 期 |
租金底價 (萬元) |
交易保證金(萬元) |
柏堰雅苑4棟122號門面房 |
第一層至第二層 |
鋼 混 |
103.33 |
6 |
4.95984 |
5 |
注:
交易保證金賬號:6232594999000069664
保證金戶名:肥西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行: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西支行
附件2:報價單封面
柏堰雅苑4棟122號門面房公開租賃項目
(項目編號:2023GSCQ0015)
報價單
意向承租方名稱:
意向承租方聯系方式:
意向承租方簽章(簽字):
附件3:
柏堰雅苑4棟122號門面房公開租賃項目報價單
肥西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責任公司:
我方 (意向方全稱)遵照《柏堰雅苑4棟122號門面房公開租賃項目公告》(項目編號: 2023GSCQ0015)的條款和條件,愿意以人民幣 元/年(大寫:人民幣 元/年)的價格承租柏堰雅苑4棟122號門面房公開租賃項目,并承諾于成交公告發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繳納首期出租價款領取《成交確認書》。
意向承租方(法人蓋章自然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 址:
聯系人:
電 話:
年 月 日
報價要求:
1、最終報價不得低于出租底價,報價精確到元。
2、報價單中最終報價大寫與小寫應一致。如不一致,以大寫為準。
3、如表中填寫多個報價,投標無效。
4、請書寫工整、清晰、準確。
5、請將此報價單加蓋公章(自然人簽字)后按公告要求密封包裝。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致:肥西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責任公司
本授權書聲明:注冊于 (公司住所)的 (公司名稱)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權本公司員工 (代理人的姓名)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貴方組織的柏堰雅苑4棟122號門面房公開租賃項目(項目編號:2023GSCQ0015)以本單位名義辦理承租方登記、競價、標的租賃合同的簽訂等一切與之有關的事宜。
本授權書于 年 月 日簽字、蓋章生效,特此聲明。
意向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職務: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
年 月 日
附件5:
自然人授權委托書
致:肥西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責任公司
本授權書聲明: (意向承租方姓名)授權 (代理人姓名)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就貴方組織的柏堰雅苑4棟122號門面房公開租賃項目(項目編號: 2023GSCQ0015)以本人名義辦理承租方登記、競價、標的租賃合同的簽訂等一切與之有關的事宜。
本授權書于 年 月 日簽字生效,特此聲明。
意向承租方(簽字):
意向承租方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附件6:
承 諾 函
致:肥西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責任公司
我方對貴方《柏堰雅苑4棟122號門面房公開租賃項目公告》(以下簡稱“公告”)表示完全認同,遵照公告及競價文件的要求,特此確認并承諾:
1、我方確認并承諾,已仔細閱讀并研究了貴方的公告及附件,完全熟悉其中的要求、條款和條件,充分了解標的情況,完全同意公告及附件制定的交易規則。
2、我方確認并承諾,完全接受公告及所附合同的全部條款,若我方中標后有以下行為,肥西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責任公司產權交易部可以報委托方處理,經批準后取消我方承租資格并不退還我方交納的競價保證金,限制我方在肥西公共資源交易有限責任公司投標并將中標標的收回另行處理: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方之間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干擾其他意向承租方參與交易活動的;
(4)承租方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5)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成交確認書》的;
(6)未按照公告約定支付首期租金、履約保證金、服務費或簽定《房屋租賃合同》的;
3、我方確認并承諾,為本項目提供的所有書面材料真實、合法、完整、有效。
承租方(法人蓋章,自然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聯系電話:
附件6:
房 屋 租 賃 合 同
房屋出租方(甲方):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柏堰科技園管理委員會
房屋承租方(乙方):
租 賃 項 目 名 稱:
租 賃 項 目 編 號:2023GSCQ0015
合 同 簽 訂 地 點:
合 同 簽 訂 時 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屋的地址、面積、用途
房屋座落于 間 數
建筑面積 m2 租賃用途
乙方使用租賃房屋必須符合房屋設計用途及《合肥市服務業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等相關要求,若由此造成乙方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租賃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免租金裝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履約保證金
房屋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 (¥ 元),乙方應在接收房屋之前將履約保證金交付給甲方。如乙方承租期間無違約情況發生,該保證金在租賃期滿后退還乙方(不計息);如乙方發生違約行為,則違約金將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因此而導致履約保證金不足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補足,逾期未補足的,每逾期一天按照未補足金額的千分之一承擔逾期滯納金,逾期超過30日的,甲方另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合同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及時結清承租期間應承擔的租金及各項費用(含違約金),否則此類款項將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第四條:房屋租金、交納時間
(一)第一年租金為人民幣: (¥ 元)。遞增情況: 。
(二)乙方將租金繳至指定的賬號。
戶名: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柏堰科技園管理委員會
賬號:1020801021000142558
開戶行:徽商銀行高新支行
納稅人識別號:12340123MB1321674C
(三)租金每12個月支付一次,乙方需提前 1 個月一次性交齊年租金,先付租金后使用房屋。
第五條:房屋交付
1、甲方收到乙方履約保證金及首期租金后,應于 10 日內將租賃房屋交付給乙方。乙方未及時付清應付款項的,甲方有權拒絕交付房屋且不承擔違約責任,實際租賃期不進行順延,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原因推遲交房,則將租賃終止時間進行等長時段的順延,實際租期保持不變。
3、甲方交付租賃房屋時應保證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正常使用狀態(招租時另有約定的除外),《租賃房屋現場交接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并移交房門鑰匙后視為交付完成。
第六條:房屋收回
1、租賃期滿或租賃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須在租賃期滿或租賃合同解除后 10 日內無條件將房屋歸還甲方。
2、乙方交還房屋時應保證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完好狀態,租賃期內乙方添置的可移動的物品可自行收回,但對于裝修、改造后不可移動的建筑和設施設備,須按照當時的狀況完好無償地移交給甲方。
3、對于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4、甲乙雙方現場驗收交接后在《租賃房屋現場交接清單》上簽字,甲方收回房屋。
5、甲乙雙方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全部費用后,甲方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不計息),如承租期間乙方發生違約行為,則產生的違約金將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第七條:裝修改造
1、房屋租賃期間,乙方因經營需要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的,所需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房屋進行裝修前必須以書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裝修中應確保不會破壞房屋主體結構并不得破壞或改變甲方與相鄰產權人的產權界限,否則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引起的產權糾紛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監督裝修施工過程,并有權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見。
2、如乙方因經營需要對安全、消防、水、電、通訊等基礎設施、設備進行改造或升級的,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進行,改造升級的施工由乙方負責,所需各項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設施改造升級后不可移動的部分應在租賃結束后完好無償地移交給甲方。
3、在房屋裝修及設施、設備改造過程中,乙方必須加強施工現場管理,施工過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對乙方進行房屋裝修或設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經濟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期向乙方收取房屋租金并出具收款票據。
2、甲方應為乙方提供辦理經營證照所需租賃證明等相關材料。
3、甲方按現狀提供租賃房屋現有的附屬設施、設備供乙方使用,但不承擔合同期內此類設備的檢測、維修、使用、監管等義務,租賃期內此類設備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4、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如以出售、贈與、互易、出資、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變更租賃房屋的產權,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
5、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無產權糾紛,如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關責任,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經營項目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并根據主管部門的要求辦妥相關環評、消防備案及經營證照等相關手續。
2、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租金及承擔各項費用,租賃期間該房屋產生的水費、電費、衛生費、電話(網絡)費、物業管理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等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負責合同履行期內房屋日常維護管理(含對墻體屋面管道破損滲漏等維修)、安全、消防、門前三包等事項并承擔產生的相應費用。
4、乙方負責房屋附屬設施、設備使用期間的安全檢測、維護保養、故障維修等事宜,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乙方對設施、設備使用不當或監管不當所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其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按照消防部門要求配備齊全并及時更新消防設施設備,應保證消防通道暢通。甲方及上級部門對租賃房屋內安全消防設施進行工作檢查時,乙方應予以配合,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等問題應及時整改。
6、乙方在日常經營時應協調好與其他業主以及物業公司之間的關系,同時應避免損害甲方的權益。
7、租賃期內如甲方出售房屋產權,則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仍具有法律效力。
8、合同到期前,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參加新一輪的房屋招租競標,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于第三方承租的權利;乙方履約未滿兩年的,則不享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競標成功,甲乙雙方應按照中標價格及招租競標約定簽訂新的房屋租賃合同;如乙方未能中標,應按約定按時清場搬離,歸還甲方房屋。
9、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分租、出借所承租房屋。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項目公告及有關承諾簽訂合同,不得擅自變更。甲、乙雙方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對任何因雙方擅自變更合同引起的問題和合同風險由雙方自行承擔。
(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因甲方單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對乙方裝修部分在進行專項評估后進行補償。
(三)因乙方單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租賃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乙方承租期間因經營需要所實施的裝修改造部分,甲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補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乙方實際承租時間結算租金及各項費用,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互不進行任何經濟補償,甲方對于乙方承租期間的裝修部分不進行任何形式的補償: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
2、因房屋所在地段整體性商業開發等需要拆除該房屋的。
3、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相關損失的。
4、因城市統一規劃、開發、拆遷、改造需要而終止協議的;因縣政府決定統一調配該房屋作為辦公用房而終止協議的;因縣政府決定收儲該房屋、土地,作出決定用作抵押、融資等需要該房屋而必須終止協議的;因縣政府決定將該房屋出售而終止協議的。
5、其他不可預見的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責令乙方限期清場搬離,同時乙方還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此類情形甲方不需承擔違約責任,對于乙方承租期間所實施的裝修改造部分不需進行任何補償:
1、將該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給第三人的,以任何形式與他人合作經營的。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30日的。
3、欠繳各項費用達 叁仟元 (¥ 3000 元)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6、未能處理好鄰里關系導致甲方被投訴、起訴或陷入其他爭議、糾紛的,以及有其他損害甲方利益行為的。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每延遲一天應按 300 元/天的標準承擔違約賠償金(或按延遲的時間對租賃期限做相等的順延)。
2、租賃期內,甲方因單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 30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則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當年度年租金的30%),如解除租賃時乙方租期未滿一年,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當年度年租金的30%),在扣除按乙方實際承租時間應支付的租金后,甲方應將乙方預交租金的余額部分退還乙方。
3、如因該房屋的產權糾紛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評估損失并予以補償。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有本合同第十條第五款所列行為之一的,應承擔嚴重違約責任,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當年度年租金的60%)。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或在施工中破壞房屋結構、附屬設施設備、產權界限的,甲方除有權要求損失賠償外,乙方還須對損壞部分進行維修復原。
3、租賃期內,乙方因單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則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為當年度年租金的30%),如解除租賃時乙方租期未滿一年,則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當年度年租金的30%)。
4、租賃期內乙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租金及其他款項的,除須補交相應款項外,每遲付一天應按 300 元/天標準承擔違約金,逾期超過30日的,甲方另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5、租賃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未按約定時間清場并返還甲方房屋的,除須按最后一期租金標準補交延遲交房時間段內的租金外,每延遲一天還應按當年度租金標準的1.5倍支付占用使用費。
6、乙方承租期內發生的違約金均直接從乙方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將另外向乙方追討。
第十三條:特別約定
1、如因乙方拖欠房屋租金或其他違約行為致甲方采取發律師函、上門催收、訴訟或仲裁等法律手段保護自己合法權益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費、律師費、特快專遞費、訴訟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2、承租期間如發生乙方將該房屋分租、轉租或以任何形式與他人合作經營的情況,則視為乙方嚴重違約行為,在此情形下甲方有權解除雙方之間的房屋租賃關系,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及所有損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擔;如乙方不能及時將分租(轉租)戶清場并按時交還甲方房屋,所造成的甲方租金收益損失及相關違約賠償由甲方從乙方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甲方向乙方依法追償;對于造成實際經營戶經營及裝修裝潢投入的所有損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擔,對此甲方沒有義務承擔任何形式的補償。
3、租金遞增約定:自第二年起租金均按在上一年實際租金基礎上遞增5%。
4、其它約定:
(1)乙方出現任何違約行為,甲方有權解除雙方之間的房屋租賃關系,并有權使用強制手段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及所有損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2)乙方在承租期間對使用房屋不當而出現的任何安全事故負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乙方接收房屋后,該處租賃房屋、附屬設施及所存放物品的全部安全及消防責任均由乙方完全承擔。為明確并加強本房屋租賃期內的安全及消防管理工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必須簽訂《房屋租賃消防安全責任書》。租期內如果發生因乙方經營違反安全消防規定、消防器材配備不齊全、安全管理混亂且不予整改的、或對于突發安全消防事件處置操作失當而造成經濟財產損失的,則視為乙方重大違約行為,乙方須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及法律后果,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賃房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的未盡事宜,以及后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的補充約定或內容變更均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注合同簽訂日期)、蓋章后生效,并報肥西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備案。合同簽訂地點:柏堰科技園產業服務中心 。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國資委備案一份,肥西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責任公司留存一份。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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